当时的总统克林顿气得七窍生烟:好歹人家是一地区首脑,也算是美国政府的客人,这不是扇白宫的脸吗?但是克林顿就算是气得要命,也是没有办法,因为美国没有上下级,而这又是纽约市长的地盘,换句话说,连克林顿都是请来的客人,而非是主人,克林顿只好一个劲儿向阿拉法特道歉了事。
这个例子大家看懂了吗?在美国,一个市长都可以不拿总统当回事,这也是美国的行政特色——地方自治程度极高。在美国,大到州,小到镇,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自治权,其行政长官都是平行关系,而不是我们已经司空见惯的上下级或隶属关系。也就是说,美国的县长、镇长和州长都是同级的关系。
在美国的行政关系中,所有的市长、州长都是不怕总统的,他们秉承一个原则——我的权力不是你给的,除了法律和本区的老百姓,谁都影响不了我的乌纱帽。美国的法律也是细致到了极致,甚至于你一举一动在法律上都是可以查得到具体规章的,只要不违法,随意,违法了,就是对不起了。
他们都遵从美利坚的宪法和各州的法律法律,依法执政!看似一盘散沙的美国,其实他们都有一个核心,没有主义,没有思想,没有理论,这个核心叫宪法!同时,三权分立的制度有效防止了政府的滥用权利,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衡,政府的一切都在监督下运作。因此政府的职能更多的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包揽一切。
美国的联邦、州、县、市都没有上下级关系,行政长官不是由上级任命,都是各自对选民负责。但是在一些公共事务与税收方面,又是紧密合作的关系。美国的行政区划可分为州、县、市。但是行政事务则各负其责。州长并不能够任命市长与县长。所有的行政长官都是由选票制度产生的,他们的上级是人民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