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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200万现金“捞人”,犯诈骗罪被判14年!
发布时间:2021-02-08 18:10:32 作者: 清教徒家园
1月15日,司法部通报一起执业律师以找关系“捞人”借口,收取相关人员200万元现金的典型违法犯罪案件。福建秦剑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健平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

2020年9月30日,福建省司法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罗健平的律师执业证书。据了解,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7年12月9日,曾某父子被漳州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家人想通过关系或找到好的律师让两人取保出来免被关押。家属通过中间人李某帮忙找到了福建秦剑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健平。罗健平“拍胸脯”表示,可以通过关系帮两人办理取保候审,但需要400万元疏通关系。最后双方达成约定分期,先给200万元,等人取保出来之后再给200万元。

罗健平也表示,如果办不好的话,钱如数退还。2018年1月18日和22日,中间人李某分两次在某酒店酒店停车场将200万现金与罗健平进行交接。然而,曾某父子的案件并没像罗健平许诺的样子发展。3月9日,曾某父子被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移送审查起诉;4月9日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8月31日,曾某父子被提起公诉。

案件被移送起诉后,曾某父子家属和中间人李某就感觉被骗,多次找罗健平想要回200万元。而罗健平总搪塞快了,甚至有一次拿出一份未盖章的所谓“不予起诉决定书"。5月9日,中间人李某再次约罗健平到某银行附近谈退钱的事,并要求他出具收了200万元的收条,罗健平拒绝,双方还发生冲突。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向公安机关报警。

11月12日,罗健平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但到否认上述事实。相关法律文书显示,一审中,法庭对证人证言、照片、录音、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一审法院认为,罗健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二审阶段,罗健平的辩护人提出:一审主要证据尚不确实充分,被害人同意支付涉案款项的基础是希望罗健平帮其朋友办理取保事宜,罗健平也确实通过法律咨询、联系朋友、甚至网上算卦等方式积极促成该事项,没有欺诈故意或虚构事实。且涉案赃款尚未找到,达不到刑事证据认定标准。

一审判决量刑畸重,希望能从宽量刑。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认定罗健平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认定的证据均经一审庭审举证、质证并在一审判决书中逐项列明,证据来源合法,证据之间能够互为印证,二审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认为,罗健平身为执业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违背了起码的职业道德,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而且破坏了司法公信力,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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