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哥”的称呼及其传奇最初是从我的前同事(该律师与根哥对庭过一次,之后不愿再出庭)那里听来的,他是根哥与ZTE劳动争议一案仲裁阶段的代理人。这种尊对方当事人为“根哥”的称呼,对他来说,多少有点自我解嘲的意味。由于缺少更多的了解和书面材料,我还是听了个云里雾里。只是没想到,他由法务部国内科申请去别的科室并被派往西安工作,该案的诉讼阶段工作就转交给了我。
接下来我花费了好大精力进行阅卷,包括仲裁阶段与根哥在一审阶段提交的证据,而且根哥的证据源源不断地由法院转交过来,从未有过的繁琐与头疼,心想遇到了诉讼狂人!注定不是一场轻松的战役。
庭审中有对抗,也有和谈。整体而言,双方比较心平气和,根哥丝毫没有让我感受到先入为主的人身攻击性。他不是那样的人,也没有那样做。
一直想把那段经历客观真实记录下来,终于了了心愿,虽然还有很多话没有说。
注:石林律师原为中兴通讯法务经理,现为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与中兴红人吴数根发生纠纷的那些人下场总结
整个谈话过程大约持续了40-50分钟,法警一直拿着摄像头对准我拍,好希望法警能把拍摄的内容可以发给我,谈话结束因忙着和林主任握手送别,没来得及找法警要视频,不知我开口要,他们会不会给?
林主任说知道中兴通讯的领导问题重重,鼓励我还年轻,不要着急,要百尺杆头,再进一步。
之后过了两天,南山区法院再次通知我,这一次是在南山法院本部的行政庭的会议室,这一次是林主任,还有张法民及行政庭的庭长出席,张法民说法官代表法律,不能对法官不敬,我说法官代表法律?凭什么?你们那些睡女律师的法官都可以代表法律?至多可以说法官在执行法律,执行得对不对还要另说,何来说法官能代表法律?你简直是太把自已当回事了吧!如果我真的违法伤害了林泽文法官,那他不是法官吗?不会打官司吗?被我顶得哑口无言,他们的女助理帮腔,但我没回复她,根本不想理她这种小角色。
之后行政庭的庭长就没多说话就走了,张法民本意是想让行政庭的庭长行政拘留我的,但这个庭长在这件事上就好像不感冒,张法民无奈,也不摆架子了,反而与我套近呼,说要带我参观一下南山法院总部,问我这里环境怎么样,我说,这南山法院太气派了啊,参观就不必了!
后来经过十来次的谈话,我告诉他们,我仅仅是喜欢批评政府与党,不想跟党与政府有任何关联,但并不主张闹什么革命,从来没有想过要推翻这个政府与党,不是我不敢说,不敢做,而是觉得根本没有这个必要,我无意参与政治,没有任何政治野心,更不可能去闹什么事.
已经去吃牢饭的何雪梅
黄平在我的坚持下,11年初就被公司保安押着办离职了,现在何处我不知,对于那起网上起哄,落井下石的人,如崔良军,刘旭东,王丹等人,情况并不是很了解,崔良军靠关系上位,早就被问责,撤了他印度公司CEO的职,打回南京老家做技术去了,刘旭东,王丹这两个二百五小角色的下场就不知了。还有设计院的姚招平,也早就调离了设计院的核心岗位,据说揣了好多个地方,没有了实权,最后去了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了。
跟我过不去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从来不会背后去害任何人,就算是我的仇人,我也不会去报复他们,但我会网上说出来,揭露他们的丑恶,最终他们会受报应的,像我这样一个坦坦荡荡的清教徒,我不管碰到任何仇什么恨,都不会失去理智,我的确会记仇,记一辈子,恩仇必报,但我只会公开告诉他们我为什么恨谁?绝不会做任何过激行为,把一切留给时间,相信恶有恶报,早晚必报的!让我直接去报复他们,那就脏了我的手了!
希望各位朋友也与我一样,仇一定要报,不报仇的人也一定不会报恩,一定是非不分,我们可以公开我们为什么仇恨他们,但绝不要自已动手去报,只能动嘴,绝不能弄脏了我们的手!
如果我们不报仇,就会招来更多的人欺压你,只有你不怕了,别人才会怕你!事实上,我现在得罪的人越来越多了,树的敌越来越多,但是却没几个人敢与我叫板了!
每一个优秀的人,都有一段沉默的时光。那一段时光,是付出了很多努力,忍受孤独和寂寞,不抱怨不诉苦,日后说起连自己都能被感动的日子。
他只在默默努力,静静的付出,等待着结果。每个人的成功,都是奋斗和等出来的,当你打算放弃梦想时,告诉自己再多等一天一个星期,多撑杆一个月,结果可就大不相同。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能取代坚韧;才华不能,才华横溢未必得志;天才不能,天才理没司空见惯;教育不能,满腹经纶有志难申;坚韧不拔,方能无所不能。
法院向中兴发出了执行令,从注册资金中扣走了执行款
南山法院的法官告知本人,法院已经向中兴发出了执行令,从注册资金中扣走了执行款,让我告知他们我的帐号,好划入我的帐户!
对于继续履行合同,法官下午带本人去了公司,之后公司法务部莫峰下面的一个法务向法官要求单独和法官谈,谈完后法官再和我谈,大意是中兴还是想调解,给我点钱想打发我走!然后我向法官说,已经两年了,我的想法一直没有变过,我不要什么赔偿,把欠我的还给我就行,让我继续上班就行!我如果是仅仅为了这点钱,我怎么能坚持这么长时间,我在意的也不是这一时的得失!我不要中兴一分钱赔偿,和我谈赔偿,我就不想参与!
11月19号时,法务部的莫峰曾答应我,他正在协调查公司各方,并且已经开会讨论通过,我可以继续回去上班,原岗位,原地点!我当时问他是那些人开会讨论过,莫总不愿意透露详细情况!所以法官走后,我回来中兴,想找莫峰再沟通一下这个事,因为这与他部下说的完全不附!
莫峰的部下后来打电话给莫峰,莫总确认的确是有这么一回事,并说要我给他一点时间!
对这一次他的话能否兑现,我不做评论。
只能说他答应我的两件事,都没有搞定,一件是2010年年终奖的事;一件是答应我将在国庆之后上班的事,当时都要打电话给我的爸爸妈妈的,说国庆后将把钱全打给我,回去好好上班的,搞得当时让我爸妈挺高兴的!并希望我爸妈也过来一起好好谈谈,爸妈年纪大了,我当时担心我爸妈来深圳后,如果事情谈不成,中兴又不管我爸妈的住宿的话,让我爸妈来拖住我的话,那就完了,那我的经济压力会好大,我也不想让爸妈在深圳看到我这一落难的样子,然后他们也不想来,知道我过得不好,反而想我回去,不要在外工作了!
但愿吧,他们法务部说的话如果都是这样背信弃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话,那就咱们各走各的,走着瞧吧!
还谈了如果我回去,是不是一定要去老挝?我回答,处理邓良慧,那工作地点可以协调,如果不处理,那是一定要去老挝的!
我从老挝回国后,就和公司领导汇报了,因工作上的原因,我和邓良慧有纠纷,如果中兴把我强制调回来了,那么,也应把邓良慧调回来调查,调回来了,公司不管,查不清楚,那让我和邓良慧来搞清楚,和公司无关了!不调邓良慧回来,那就处理邓良慧,不处理邓良慧,那就把我调回老挝,我到老挝去和他理清楚。当然,我不会现在自掏腰包去老挝的,是工作上的事,是公司强调我回来的,也应由公司给我办好机票与签证派我过去!
如果史立荣同意我回公司,我回公司后,也不会去骂史立荣,但也绝对不会向他道歉!我如果要找史总,我会先和他的秘书约好,一切会按规按纪办事,我回中兴后,绝对不会群发邮件等扰乱秩序的事件,但是也希望公司要把我当一个平常员工看待。
但愿一切顺利吧,祝福中兴,祝福自已,愿都要回到正轨上来!我们已经错过太多了!
好想喝点酒,抽支烟,有人陪我吗?
我过去痛苦的经历,其实就是我一个农村出来的小伙子,没背景没资源,但我又非常轴,强势,除了对任正非,乔布斯等少数几个伟人佩服外,基本上是看谁都不怎么样,然后就会招来各路人马的打压,想制服我,但他们没想到的是我的反抗反击能力是那样顽强,如果他们早知道我是如此可怕,量他们一百个胆也不敢来惹我!多少人是刚开始不把我放眼里,被我屌过后就老实了,对我客客气气的,不屌得他们鸡飞狗跳,他们是不会老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