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就是非律师的公民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时,签订的协议不违法,但不受法律保护。
道理很简单,比如一个企业用人,法律并没有要求一定要有学历,没有任何学历的人也可以去应聘工作,很多很优秀的人学历很低,照样可以当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比如一个家庭主妇,没有厨师证,她烧的菜可能比五星级厨师的还好吃, 大酒店一样可以聘用他,等等这些大家都觉得没有任何问题。
对于从事有偿服务,就好比你开一个店售卖商品,不办营业执照也是违法啊,我们从事法律服务,那都是我们公司的营业范围,如果是公民个人,不注册营业执照,那么就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除律师外,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亲友,被告人单位和有关人民团体推荐的公民,都可以担任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