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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都美竹致歉,之前官方通报无人报警,因此没支持您!
发布时间:2021-07-22 05:57:41 作者: 清教徒吴数根
如果吴亦凡仅仅是睡了都美竹,我觉得没什么好指责的,都是男人,想睡女人很正常,如果是强奸,性质就完全不同了,之前官方通报没有人报警(现在想一下,这应是警方的谋略,让吴亦凡放松警惕,如果是这样,要给警方一个赞),所以我们发表了文章《支持都美竹这种没家教的女人,就是鼓励小姑娘随便跟人睡!》,在此向都美竹道歉,如果不报警,我认为我们的观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是强奸就应报警,报警了那都美竹就是英雄,值得我们为她加油,好样的,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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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都美竹这种没家教的女人,就是鼓励小姑娘随便跟人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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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都在推送两人的信息,王思聪的瓜还没吃完,又一个接一个,都没吃完的时候。
 

首先声明一点,我并不支持吴亦凡,但我真不觉得这算什么新闻,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试问一下天下哪个有权有钱的人不是这样?比尔·盖茨是这样,约翰·列侬也是这样。。。。。。

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有权有钱,你又会怎样?

 

我吴数根不需要乌合之众喜欢,只希望乌合之众对我敬而远之!
 
 

我吴数根向来都是实话实说,直来直去,如果我也是一个有权有钱的人,估计比吴亦凡更风流,花样会更多。

我不想装逼,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别人,如果你一定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别人,我觉得你还是撤泡尿照照吧!

我不支持
吴亦凡的原因不是因为他的这些花边新闻,而是吴亦凡是个啥呢?我从来就没关注过他啊!

他又不是
比尔·盖茨,也不是约翰·列侬,比尔·盖茨,约翰·列侬就算有花边新闻,我也一样喜欢他们。
 

如果他们违法了,自然会有法律来管他们,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喜欢他们,支持他们有什么用,一样要受法律制裁,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跟我支持不支持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是法律!


我喜欢的是比尔·盖茨,约翰·列侬的才华,又不是喜欢他们内心的欲望,哪个人的内心欲望不是恶魔一般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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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美竹这种人显然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吴亦凡实在是太敬业了,竟然愿意亲身睡粉丝,这简直就是粉丝们的福利啊!

如果
都美竹真的是好姑娘,吴亦凡强奸她,她为啥不报警呢?

还不是自
己作死,随便就让男人睡,抱怨还不是因为目的没达到才曝光?甚至是好像还是一种炫耀,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她睡过吴亦凡似的!

不要说小姑娘不懂事,你从小没点家教的吗?年纪轻轻的就随便跟人睡,还不羞不噪的,要点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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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劝大家真的不要支持都美竹,不自重自爱,随便跟男人睡,睡完目的没达到就装受害者,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我们支持!

支持都美竹这种没家教的女人,就是鼓励小姑娘随便跟人睡,会让小姑娘们误认为这样随便跟人睡还可以出名,这样下去只会有更多的小姑娘年纪轻轻的就乱来!

我们要明确表明立场:
都美竹,睡了吴亦凡有什么了不起的呢,有什么好炫耀的呢?你知道什么叫破鞋吗?虽然你二十岁都不到,但我不相信你这种人是第一次,绝不相信是吴亦凡破了你的处女之身,年纪轻轻的你估计早就和不少男人睡过了吧!
 

我其实挺可怜吴亦凡的,花心说明吴亦凡也跟我一样啊,并没有找到真爱啊!

我始终相信,不管什么人,花心的原因一定是没有找到真爱,当
约翰·列侬碰到小野洋子之后,据说心就收了。

男女裤档里这点事,我觉得没必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别人。

每个人还是做好自已吧,自重自爱,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找到真爱,找到幸福!

我跟每个人一样,内心的欲望都是邪恶的,我在行为上会尽量严格要求自已,尽力做一个更好的男人!

因为我渴望找到真爱,找到幸福,花心的人肯定是没有真爱,也是不
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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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贯希,阿娇,张柏芝等几十位女明星的艳照门事件大家就忘了吗?骂陈贯希的人,不是他们为人比陈贯希好,而是羡慕嫉妒恨,阿娇下场很惨是因为太苯了,当婊子立牌坊,而当婊子不立牌坊的张柏芝就基本上不受影响。


 

什么样的人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你关注这些人干嘛?尼麻闲得蛋痛吗?

疯狂捧吴亦凡、林生斌的人是你们,疯狂踩吴亦凡、林生斌的人也是你们,你们就是一群不长脑子的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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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跟良知精英打交道,远离乌合之众!
 
两年前我们平台的一位客户,也是我们的股东合伙人,他有一个借贷纠纷案找到我们,并主动跟我们报价,一万元的基本费用,30%的风险代理费用,对于这种愿意主动报价有诚意的客户,我们真的是不知有多欢迎,客户给的报价真的已经是非常大方了。

之后我安排律师代理此案件,我们与合作律师的业成分成是这样子的,基本费用我们平台一分钱也不要,风险代理费用按5:5分成,案情非常简单,基本上不用我们平台参与太多,直接就是走法院诉讼程序就行了。

我们的合作律师很快走完法律流程,完全胜诉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了,但对方当事人是失信人了,法院执行不了,只能私了,最终对方当事人愿意以劳务的形式来抵费用,在
我们通过法律手段只能给对方当事人施压,拉失信人名单,但就是没办法弄到钱的情况下,客户自救,通过变通的法子来执行,对于这种素质高的良知精英客户,我们平台当然主动提出可以降低收费分成,提出从30%降为20%,人生而自私且无知,特别是创业阶段,真的是太需要钱了,当然希望可以多收一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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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客观事实,加上现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小企业现在都是困难重重,我们很理解客户,客户提出可不可以按10%来计算,我们立马就同意了,我们平台平时的宣传标语的确是很强势,那是针对乌合之众的,我们不想被乌合之众打扰,烦他们,希望他们能远离我们,可对于素质高的良知精英客户,我们是啥都好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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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跟合作律师一说,合作律师也立马同意,并生怕我们拿少了,哈哈.........

我们的客户都是
素质高的良知精英,我们的服务商也同样都是特别好说话素质高的良知精英,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嘛,与其说我们是一家企业,不如说我们是一个做良知精英圈子的组织。
 

目前法律业务是公司营收的主要来源,但我们其实最不想挣法律服务的钱,法律服务往往都是我们的客户要面临难关与痛苦的时候,客户受难,我们也一样痛苦,希望将来法律业务是我们营收最小的业务,我们团队其实对法律一点兴趣也没有,更希望与客户通过其他生意合作共赢,这个时候我们公司就一定是一家巨无霸企业了。

最后我要再次感谢我们大方的客户与合作的服务商的支持,谢谢您们,我们平台现规模有限,实力还很弱,谢谢您们的支持与鼓
励,我们一定会做大做强的,绝不负您们的期望,您们的支持我们就先收下了,来日方长,谢谢您们陪伴我们度过最艰难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