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案暴露我们离法治还很遥远!

作者 : 清教徒吴数根     发布时间 : 2021-11-26 14:49
“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案,先是相关协会到法院起诉数百家 商家,事件在网络上发酵,激起了民愤;之后政府出面叫停,这是典型的行政粗暴干涉司法,司法不独立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这段话我认为并没有任何错误,但并没有直面问题:

1、
“逍遥镇”相关协会是通过法院起诉索要赔偿,而不是索要“会费”,只是如果交“会费”就不起诉,按现有法律,“逍遥镇”相关协会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是完全合法合规的,如果有问题,那只能说明我们现在的法律有问题,要么废了现法律,要么完善现法律。

2、
“潼关肉夹馍”案,这个知识产权局讲得比较清楚,但并不是十分清楚,如果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可以随意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那这商标还有什么用?有必要设这类商标吗?

So,法律肯定要禁止
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如果使用了“潼关肉夹馍”商标,怎么办?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这些我都没有看到,当然这符合我们政府机关人员的讲话风格,就是什么都不讲太清楚,只讲很少几句没有什么争议的话,这样就不用担责,出了问题后就是大佬出来说了算。

最后我希望网友不要去骂那些协会的人,他们只不过是按法律办事,不是他们的问题,是我们的法律有问题,反而我觉得他们是法律的受害者,因为法律不清不楚,
模棱两可,因为相信法律会保护他们而上了道,最后法律却不保护他们。

另一方面,我从不在道德上指责他人,但我觉得相关协会的人智商太欠费了,这种事,不要一下子搞这么大规模嘛,一个个起诉,或者是一次起诉一批,事不要闹太大,没有引起民愤,政府没出台干涉叫停,
那按现有法律,你们稳赢啊!

我要留言

客户服务中心